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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全市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信联办,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下调至三级响应。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同意,自4月7日起,全市各级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市级各部门接访场所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同时恢复。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恢复来访接待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做好接待群众疫情防护工作。全市各级信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详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处置演练,全面做好疫情期间接待群众的防护工作。
二是坚持依法逐级走访。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要求,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走访,尽量减少人员因聚集带来的防疫风险。
三是不断改革接访模式。要进一步拓宽接访渠道,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视频约访或下基层接访。同时,对有需要的群众可到所在地或问题属地信访部门提出预约申请,各单位要及时安排人员接访。
四是倡导群众网上信访和来信反映问题。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网络、手机APP(西安信访微信公众号)、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同时,各单位要紧盯“事要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网上信访、来信反映问题和走访一样,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样会得到有效维护。
各区县信访局,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信访机构也可根据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西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