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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信访局
签发人:张 蔚
市信访函〔2022〕7 号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0361号建议的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的建议》(第03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对信访工作的关心关注、并就加强和改进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提出的合理化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诚如您所言,督查督办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对重要信访事项进行督查督办是信访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督查督办,有效推动重要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处理、妥善化解。按照信访事项来源渠道,市信访局相关业务处室承担对各自转交办信访事项开展常规督办工作。督查处主要负责中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信访突出问题的督办。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循“按程序、重质效、限时办”的督查督办要求,对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中省市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和业务处室提交的重点信访事项,及时列入督查督办范围。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责任,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通过电话提醒督办、发函交办督办、带案实地督办、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等形式,跟踪办理成效,推动重点信访事项的化解,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

今年以来,按照市领导要求,围绕全力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条主线,我市开展了“矛盾大排查、积案大化解、源头大治理”活动,同时加大了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关于开展全市信访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副秘书长带队的督查组到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督导,着力化解突出信访问题;推动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市信访局正在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督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督查督办工作,从而建立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提升信访工作质效。该意见已将您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建议吸收其中。

再次感谢您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西安市信访局          

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包德金       联系电话:87623527)